1、护照
· 因私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需要在6个月以上
· 持换发护照者,请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2、照片
·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 照片尺寸35×45mm(与护照照片的大小一致)
· 请下载或向客服索取签证个人资料表模版中文版,并完整填写,该表格信息是我们代填写使馆表格的依据,请务必真实、准确!
4、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户主本人页和所有家庭成员页
· 如配偶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配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6、经济能力证明
· 申请人最近半年的工资卡对账单原件
7、其他必备资料
· 在职人员:中方单位准假信、中方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下载单位准假信模版
· 退休人员:退休证原件、退休金对账单原件
· 全程有效的境外医疗保险(我司可代买)
8、关系证明文件
· 亲属关系公证书,必须经过外交部认证(我司可代办,费用另计)
9、丹麦邀请方应提交的材料
· 发自丹麦的邀请函/在线邀请函(6 个月内有效),提供在线邀请函ID也可以
· 邀请人为丹麦国籍,提供其护照首页复印件。如邀请人非丹麦籍,则还需提供其有效的丹麦居留许可或者或签证复印件
· 财务担保:担保人过去3个月的收入证明或担保声明(如有)
· 丹麦子女的邀请函,邀请父母前往丹麦参加自己的毕业典礼
· 在丹麦就读的子女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签证复印件、学习许可复印件
备注:如申请人无固定工作,可提供其他资料以替代营业执照和单位准假信,具体请联系客服。
重要通知: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申请者在申请申根签证时都必须提供申请者的生物识别信息(十指指纹及数码照片)。此流程操作简单严谨,无需花费太多时间。
因此,自2015年10月12日起,必须本人前往签证中心办理签证申请。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