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
· 因私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需要在6个月以上
· 持换发护照者,请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2、照片
·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
· 照片尺寸35×45mm(与护照照片的大小一致)
· 请下载或向客服索取签证个人资料表模版中文版,并完整填写,该表格信息是我们代填写使馆表格的依据,请务必真实、准确!
4、身份证
·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
· 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 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翻译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如无法自行翻译,请提供空白盖章纸,我们来翻译)
· 中方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 中方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翻译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如无法自行翻译,请提供空白盖章纸,我们来翻译)
· 如该公司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准假信需以申请人所在单位正规抬头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由负责人签名。单位抬头纸以及准假信的具体内容下载单位准假信模版
· 签字人必须注明职务,并在派遣信中注明姓名的拼音
8、其他必备资料
· 银行打印的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原件,余额需要5万以上(如提供信用卡对账单,须与相应的银行对帐流水单以及可以证明信用卡限额的近期相关单据)
· 往返机票预订单(我社可提供)
· 申请人自己提供付过费用的酒店付费证明
· 行程日程安排
9、相应人群需要准备的资料
·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金(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以及退休证原件、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无业人员:已婚者: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及经由中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使馆进行双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单身/离异/丧偶者:任何固定收入证明
· 学生含未成年人学生:所在学校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读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包括学校的地址和电话,申请人的出勤率、学制等信息,学校是否准假以及准假人的姓名和职位等内容。学生证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未成年人需提供的以下三个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双方亲属关系和亲属许可公证书)需附英文翻译,并经中国外交部以及塞浦路斯驻华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中国,上述许可书须经其父母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进行公证认证)
· 如申请人独自旅行或与父母单方一起旅行:
-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许可公证书(未成年人独自旅行);或不同时出行的单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许可许公证书(和父母单方旅行),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
-家庭关系证明,或法定监护权归属证明(双方亲属关系)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
特别提示:由于疫情原因,所有塞浦路斯申请者在递交签证申请之前,需先行联系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以获得批准。未获得使馆批准递交的签证申请将不被受理。